真人知之乎?是為故天命以自誡,為當久生,可與善人等也。
且气上升,至肺而极,升极则降,由肺而降,故曰肺为气主。汝母懷妊時,見汝生有續,心中復喜。
但自惜年生以來,不見大分耳。或白术亦可,以其能和胃,胃和则气自归元,此为脾肾两虚者立法也。
王太仆谓;恐则伤精,却而上,不下流,下焦阴气亦回环而不散,故聚而胀。太阴之藏脾,少阴之藏肾,厥阴之藏肝,皆贮精,藏而不泻,不能外出,故其经脉属里。
清阳之分,其气如雾。賢者共策此言。
請如天君出教。而静藏不致于枯寂,动泄不致于耗散,升而不致于浮越,降而不致于沉陷,则属之脾,中和之德之所主也。